为“引凤还巢”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公务员服务中心等20家事业单位50个职位实行公开考调。为确保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余庆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公开程序、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资格
(一)考调对象
1.本省范围内经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批准招聘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编在岗(驻村视为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本县考生本次考调不占乡镇调配限额。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4.2017年12月31日以来在我县无工作调动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余庆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纪、违法、犯罪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的;
2.截止2019年7月2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3.配偶曾犯罪的不得报考;
4.本人及配偶、父母(含岳父母)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职位及人数
见《余庆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28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3.报名及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持单位及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余庆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均为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片或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
4.资格审核: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分配专人负责审核。审核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报考人数不足3:1的职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余庆县政府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五、考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对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县级加3分、地市级加5分、省级及以上加10分。应当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3日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2日下午14:0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分别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最高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说课、专业测试等形式,时间为15分钟。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教师类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面试成绩×70%。考生不进行笔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生不进行笔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将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考调单位的,由县人社局组织按考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选岗对象,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考调单位(末位并列的,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选岗对象),选择了考调单位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不需选岗的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有放弃选岗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由各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抽派工作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一般应在总成绩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调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考察考生是否有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作出考察结论,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八、确定拟调对象
县人社部门局根据考察组的考察结论确定拟调对象。
九、公示
拟调对象由县人社部门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十、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考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后因不符合考调条件或者自动放弃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相关事宜
考调期间,各考调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gyq.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十二、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2462338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24706018 (纪检部门)
0851--24704312(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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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