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辅警7名(男性),招聘岗位为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看护辅警。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不得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其中,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实行一票否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9年7月9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需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正反打印)、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4张到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顺市开发区多彩万象旅游城旁)政工室518处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面试合格后按照1:1比例入围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围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参照2019年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中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形式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间表现好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签合同。如聘用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立即解聘。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期限三个月。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应缴费用中个人应缴部分)。由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工作,看护工作期间经济补助由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统筹安排。
五、招聘纪律及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者,对受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851—33412208
安顺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