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部机关人员编制情况,决定面向全市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遵义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岗位2个。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在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2.热爱党的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鉴于组织部门的政治性和保密性要求,需有在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工作经历,且目前在遵义市工作的在职干部。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具有2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8.大学以上学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遵义市委组织部人事科(遵义市行政中心C区608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材料或参公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
(四)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单个岗位报考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举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考生不足3:1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五、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3:1比例确定(最高分数相同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组织部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经部务会研究后确定为选调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核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8981690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76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