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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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17:22:42 397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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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林业人才队伍结构,为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毕节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网上报名以及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三年内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人才引进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五、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中引进人才的有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六、面试环节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7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毕节市林业局301会议室

  (二)面试程序

  1.面试方式采取: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用时:15分钟

  3.面试总分:100分

  (三)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1.面试测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本单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2.每位考官对考生实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面试考官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考官打分之和的平均数(保留三位小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若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第一名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并列第一的人员再次面试。

  3.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七、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待定。

  八、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四)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接受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林业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119645

  监督电话:0857-8339342

毕节市林业局 

2019年6月27日

【来源】毕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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