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黔教师发〔2019〕74号)、《贵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花溪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花溪区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19名,其中初中2名,小学17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花溪区2019年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校等学校专业目录)。
4. 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5.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编教师(含2016、2017年、2018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4.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完小及中心完小下属的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国家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花溪区只进行第一阶段的招聘。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按照《花溪区2019年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的岗位名称、学历专业及其它招聘条件等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招聘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
(一)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花溪区教育培训研究中心(花溪区清溪路春风巷23号,区交通局路口往里走200米右拐)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规定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同时如考生为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须为近五年内考取的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花溪区2019年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确认表》(见附件2)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1)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发放面试准考证。
(2)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如有违规违纪,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
面试地点:请查阅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xi.gov.cn/)相关公告。
面试方式:试教(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试教须知、试教篇目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13:00左右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教须知及试教篇目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日。按招聘职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5.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计划数,出现空缺岗位,首先从参加体检落聘的同学科考生中进行递补录用。如无递补人员,可在报考我市同学科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特岗计划”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截止2019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6.上报和公布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7月6日前完成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7日前将录取签约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公布。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贵阳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贵阳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贵阳市教育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花溪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花溪区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省、市要求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花溪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xi.gov.cn/),请从网站中“政务服务”→“ 主题服务”中的“教育领域”→“教育公告”查询,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公告上的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315505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贵阳市教育局、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贵阳市教育局、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花溪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花溪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1. 花溪区2019年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2. 花溪区2019年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