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9〕 92号),为做好我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数量
2019年全省安排“特岗计划”指标350名在七星关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280名;县级“特岗计划”招聘70名,具体指标分配和岗位计划情况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特岗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我区2019年县级“特岗”岗位均为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专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并经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限通过脱产、函授方式参加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或者自学考试学历提升且学历提升专业仍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七星关区内招聘(即在七星关区参加高考、中考前属七星关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和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2018年12月31日前入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且户籍现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七星关区户籍不含金海湖新区户籍)。
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三)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查询:省级层面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毕节市招考资讯请关注“毕节教育云”网站(http://bjjy.gov.cn)“公告窗口”及微信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bjsjsfzzx8224396)相关提示。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4-26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洪山路毕节市实验高中校园内老教学楼七星关区所设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的,另须提供毕节市七星关区(不含金海湖新区)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各一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已经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及符合办证条件的主要佐证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已婚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证明。
(5)《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凡填报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列入诚信不良记录。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30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面试方案。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3日。毕节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工作方案。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体检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可参加补录。签约时间为2019年7月5日,具体地点及要求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工作方案。
被录取人员须在毕节市规定的签约时间内与毕节市七星关区签订聘任合同。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二阶段岗位指标
毕节市教育局于7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上报毕节市“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指标,经省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同时公布在“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告窗口”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号。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洪山路毕节市实验高中校园内老教学楼七星关区所设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的,另须提供毕节市七星关区(不含金海湖新区)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各一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已经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及符合办证条件的主要佐证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
(4)已婚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证明。
(5)《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凡填报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列入诚信不良记录。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区教育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毕节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7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同时公布在“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告窗口”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号,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毕节市教育局对外公布的考务安排,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考务安排中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毕节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
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关注“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告窗口”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号,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工作方案。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相关信息可在“毕节教育云”网站“公告窗口”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号上查看。
5.体检
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届时公布的体检工作安排。
6.录取、签约
录取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毕节市七星关区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签约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届时公布的工作安排。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市教育局将组织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毕节市教育局将于8月1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按照毕节市教育局的安排,七星关区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前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工作安排,培训合格后,由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7日前到七星关区相关学校报到(幼儿园及小学岗位人员请先到所属镇乡教育管理中心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本区特岗教师签约后必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档案管理中心),逾期则视为违约,予以解聘,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须按本招聘细则配合市教育局做好补录工作。如由于考生本人因素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在特岗教师到岗后及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填报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 _edu),毕节市特岗教师相关招聘信息同时发布在“毕节教育云”网站(http://bjjy.gov.cn)“公告窗口”及微信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bjsjsfzzx8224396)。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 8229479
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教师工作股:0857-830276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何老师17685308117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县(区)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区)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