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州教育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发〔2019〕34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9号)及《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教发〔2019〕3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2、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本科是同一学科门类别,专科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考生。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2019年全县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0名(小学20名、初中2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三)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
两个阶段报名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及“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qnjywx)。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平塘县教育局会议室(商务中心十楼)。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平塘县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见付表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县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与全州12个考点准时同步进行,当天完成所有人员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地点:平塘县平舟实验小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9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考生面试成绩于7月1日前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qnjywx)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体检时间:2019年7月3日。县教育局按国家、县 “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考生每人带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我县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我州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教育厅的协调下,黔南州教育局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县(市)调剂。
被录取人员须在7月6日与平塘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平塘县教育局于7月6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7日前将本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本县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指标,加盖公章扫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部(qnzjyjzzc@126.com),经省、州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公布。
第一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拟录取签约人员进行政审。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平塘县教育局会议室(商务中心十楼)。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平塘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提供户籍证明相关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我州考务安排于7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6日后,由省教育厅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3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具体考点安排请关注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于8月6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公布。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掌握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考点安排请关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7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方可参加面试。8月10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8月13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的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考生每人带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人员被录取后必须在8月15日到平塘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须于8月16日前将第一、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政治部。
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对第二阶段拟录取签约人员进行政审。第一、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录取签约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州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实施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县教育局要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县财政要在特岗教师到岗后及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_edu)、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qnjywx),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特岗教师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何老师17685308117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州教育局政治部:0854-8232870、8280305
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7225980,0854-722810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投诉。
附表:
平塘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附表1:平塘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序号 |
特岗计划类别 |
学段 |
需求数 |
学科(专业)需求数(人)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心理健康 |
学前教育 |
||||
1 |
国家 计划 |
初中 |
20 |
3 |
5 |
2 |
2 |
1 |
1 |
1 |
2 |
1 |
2 |
|||||
2 |
国家 计划 |
小学 |
20 |
11 |
3 |
2 |
2 |
1 |
1 |
|||||||||
3 |
县计划 |
幼儿园 |
10 |
10 |
||||||||||||||
合计 |
—— |
—— |
50 |
14 |
8 |
4 |
2 |
1 |
1 |
1 |
4 |
2 |
2 |
1 |
10 |
附表2 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婚否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应往届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 专业 |
是否 师范类 |
|||||||||||||||||||||||||||||
户籍所在县 (应届毕业生指大中专录取前的户籍地) |
教师资格证类别 |
教师资格证学科 |
||||||||||||||||||||||||||||||
报考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 |
报考计划类别(国家还是县计划) |
|||||||||||||||||||||||||||||||
家庭详 细住址 |
联系电话 |
|||||||||||||||||||||||||||||||
报考志愿 |
调剂志愿 |
|||||||||||||||||||||||||||||||
志 愿 |
报考县 |
报考学段 |
报考学科 |
是否服从计划类别调剂 |
是否服从调剂到市(州)内其他县 |
|||||||||||||||||||||||||||
第一志愿 |
是否服从县内学段调剂 |
是否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 |
||||||||||||||||||||||||||||||
第二志愿 |
||||||||||||||||||||||||||||||||
个人简历 |
||||||||||||||||||||||||||||||||
获奖情况 |
||||||||||||||||||||||||||||||||
以下由“特岗计划”县填写 |
||||||||||||||||||||||||||||||||
资格初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试成绩 |
||||||||||||||||||||||||||||||
笔试(免笔试填“免”)
|
面试 |
总分 |
||||||||||||||||||||||||||||||
资格复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体检情况 |
登记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培训情况 |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安排为何种特岗计划类别 |
录取意见 |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资格初审意见”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其余由“特岗计划”县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3.填写志愿时,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4.报考者必须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5.本表载入特设岗位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