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从江县天然商品林的管护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管员。现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性质及工资待遇
招聘编外合同制林管员10名(其中定向招聘2名退伍军人),男女不限,工作地点在从江县林业局或各乡镇林业站,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经费从从江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集中管护经费支付。
工资标准: 2200元/月(1800元/月基本工资+400元/月绩效),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10月8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专业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
(四)其他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或地理信息专业和有林业方面工作经验者,会使用ArcGIS软件者,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聘者优先考虑;
2、该岗位主要从事野外林业调查和管护工作,建议女性慎重报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本人证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前往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从江县林业局人教股(从江县丙妹镇建安路51号县林业局五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从江县林业局负责组织。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1月6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 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生须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准备,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设备,一经发现,即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林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详见“从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面试
由从江县林业局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面试人数与招聘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30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如果报名或笔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即达不到30人),全部报名人员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由从江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 =(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由从江县林业局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从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招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在“从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地点与体检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结束后,按照考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对象,由从江县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从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考生及进入相应环节考生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生不得有任何违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从江县林业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都将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由从江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4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