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经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刘耀艳等144名考生考察结果暨拟聘人员(第一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刘耀艳等144名考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8年10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公示期内若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请致电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贞丰县人才服务局)实名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情况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才服务局)
邮箱:zfrjzx@126.com
温馨提示:以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17:00时前将《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详见:附件2)传到zfrjzx@126.com邮箱,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因考生未按时上交《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详见填表说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近1:2018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果暨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2: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doc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的填表说明
1、页面设置:正面:上62.5px,下37.5px,左100px,右50px,
背面:上62.5px,下37.5px,左50px,右100px;
2、相片大小:1寸免冠电子照片,采用电子版照片插入到吸收录用审批表上照片处;
3、相片规格:相素:360——450,
大小:13——24KB;
4、吸收(聘用)单位(正面个人填写):填写自己所报考的单位名称;民族:如(汉或布依);出生年月:xxxx.xx(指年月,用六位数字填写);政治面貌:如(团员或中共党员);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原在职的人员可以填写,未在职的不填写;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实填写;体检结果、考察结果填合格;个人简历:xxxx.xx----xxxx.xx(指年月,用六位数字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指夫(妻)、儿(女)、父母。
5、吸收(聘用)单位(背面单位填写):考生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