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口腔系1978年成立,1998年成立口腔医院为独立法人单位,2007年口腔系更名口腔学院,2017年口腔学院更名为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和口腔医学院实行 "两院合一"管理体制,接受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和遵义医学院双重领导,我院已成为贵州省首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
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国家“973”重大课题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等各级科研课题100余项,先后获得省(部)、厅级等各级成果奖10余项。与四川大学、北京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和美国哈佛大学牙学院、香港大学牙学院、德国杜赛尔多夫大学和瑞典乌默奥大学牙学院等国外名牌大学有着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正在建设中的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新蒲)新院是按照全国一流的口腔医院进行建设。新院区规划总用地面积40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991平方米,是全国最大的口腔专科医院单体建筑。规划建设有门诊急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管理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后勤用房、单身公寓等主要单位建筑,建成后将满足医院及我校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功能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zykq.org)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8年10月23日到2018年11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4日上午8:30——下午5:30
现场报名地点: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
现场报名需填写《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百分制)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8:00——12: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面试时间: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地点: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四楼会议室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百分制),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zykq.org)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28640374监督电话:28685323
六、未定事宜,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要求一览表.docx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