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围绕贵州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经研究,决定定向浙江大学选调一批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贵州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一、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24名。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3、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考生对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浙江大学就业信息网下载《贵州省2019年定向浙江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初审(纸质材料递交至玉泉校区永谦B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onghelu@zju.edu.cn)。初审结果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经征求考生意见,对报考名额不足的职位,可进行调剂。
(二)考试。2018年11月,选调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初
审的考生进行能力测试。(考试地点为本校,具体时间待定并于考试前3天通知)
(三)调剂。考试后,选调职位仍有空额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可进行职位调剂。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适应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对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对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为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八)录用。选调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到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报到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为坚定定向选调生服务贵州、扎根贵州、奉献贵州的信心和决心,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在按照公务员法及选调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同时,可按以下政策进行管理:
1、报考市州职位的,工作岗位由市州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在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的毕业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省级机关选调的毕业生,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3、省、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定向招录的选调生中挑选。
4、定向招录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本简章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