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公司现有下属子公司7家。在2017年底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后,整合为遵义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四大业务布局“大产业”板块的核心子公司,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承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股权投资、产业发展及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能,深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学历、品德、能力、经验、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需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较好的仪容仪表形象、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奉献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3.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6日以后及2000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6日以后及2000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能够在企业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往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业人员的。
五、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示→录用→报备。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22日17: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均可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表上的专业等要求,结合个人情况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善,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相应业绩材料(获奖资料)等扫描件(pdf格式),以及电子版一寸彩色照片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44485083@qq.com)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经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性的(低于3: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应聘人员考试时需带上本人所有的证书(证件)原件,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内的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则将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结果提交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应聘者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公布。
(五)递补录用
1.如遇总成绩第一名者放弃录用资格,则依次顺延录用至第三名。
2.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人员。
(六)体检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体检报告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与,对候选人做进一步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原单位工作表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现在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由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违规违纪情况说明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考察为不合格,考察意见提请公司党委会议研究。
(八)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公司党委根据考试结果,结合考察意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十)报备
根据本次招聘录用结果,向集团公司报备本次招聘情况。
六、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如应聘人员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需现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报考证明取消应聘资格。
(二)一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未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公司不再进行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必须保持电子邮箱和手机的畅通,工作人员会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将考试及录用信息通知应聘者本人。若因应聘人员通讯工具不畅通,导致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23964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51-28231017 (纪检监察室)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