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加分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
二、现场审查加分对象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三)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四)兴义户籍(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不予加分。
三、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确认。
(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兴义户籍(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二)网上报名系统于2018年10月19日至22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不予补办。
(四)所有考生的加分情况,现场加分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公示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附件:(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