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市公安局2018年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6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由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由使用单位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考试后,会同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及考察。对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使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整体派遣到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安排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六盘水市户籍的高中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含退役军人和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在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病史等;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曾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限: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钟山区凉都大道670号<圣地亚哥酒店旁市财政局住宅小区>附九栋501室,联系电话:8683208)。
3.报名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六盘水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照5张。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在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须提供2018年10月2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六盘水市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户籍、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5.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代填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五、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六盘水市市情、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4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相应职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同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计划再递补。
1.招考条件中列明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人员;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进行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合同订立
拟聘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六盘水市钟山区钟源劳动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由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实施考核。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退遣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继续实行派遣用工。
九、待遇保障
劳动报酬: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 [2017]279号)精神,按六盘水市(一类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80元发放(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今后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
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人均500元标准核拨用工部门绩效工资总额,由用工部门根据当月个人工作实绩考核情况核定发放金额。
保险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51145、0858-8683208;
网站公示:http://gaj.gzlps.gov.cn(六盘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举报监督电话:0858-875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