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新疆克州乌恰县治安防范和巡逻力度,有效处置乌恰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新疆乌恰县工作需要,新疆克州乌恰县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公安巡逻防控队员30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条件的应聘者。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所需的相关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8、报名须携带本人档案前往。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克州乌恰县赴疆外招聘工作小组将前往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开展招聘工作。
3、报名时间:以网络公告为准。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可在疆外指定招聘点或是到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点击获取》、《政审表点击获取》、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需的《报名表点击获取》、《政审表点击获取》从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进行下载。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政审表点击获取》须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政审表点击获取》(正反面打印)。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5、招聘方式为面对面的“双向选择”,招聘工作小组与应聘人员经“双向选择”后签订《招聘意向协议书》。
6、体检:达成“双向选择”意向人员由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7、报到及培训: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克州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乌恰县公安局巡逻防控队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最低服务期为5年。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由乌恰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五、聘用后待遇
1、根据相关规定,招聘人员享受乌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应发工资不低于9500元/人/月年终按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发放取暖费(1400元/人/年)。
2、未婚人员提供食、宿(集体宿舍)。
3、已婚带家属人员提供一套周转房(无产权)住宿,离开岗位者取消住房待遇。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乌恰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事宜
本《简章》确定的报名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疆外报名联系方式:
邮箱:2013893965@qq.com(也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