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男性专职消防队员10名,主要从事接处警、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条件要求:
1.具有贵州省内常住户口的城镇、农村男性青年,复退军人户籍不限。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27周岁之间;符合政审、《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5.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身体健康,应具有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检符合合同制消防员体格标准,无不良嗜好;同等条件复退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5.在校读书的非应届毕业人员;
二、体验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20日(8:30—11:50;14:30—17:30)
报名地点:惠水县消防大队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6225019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报考人员未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上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须经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面试,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与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军事化管理,24小时备勤值班,签订劳动合同后每工作6天休息2天,不再享受其他休假及国家法定节日。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队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帮助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消防队提供专职消防员在队时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