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贵州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院校。学院地处花溪大学城,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人文社科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中职教学部等七系三部,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
为满足学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5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1)。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大学城)行政楼三楼311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2);
(2)个人简历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需审核原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需由组织部门出具)。
4、报名资格审核:对照招聘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现场反馈给报考人员。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2、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大学城)行政楼三楼311办公室。
(三)考试
1. 笔试
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评委依据测评要素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加权平均即为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三、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学院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从参加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递补对象。
(四)合同制人员首聘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续聘,并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学院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招聘期间,应聘者手机应保持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联系电话:0851-88506095;监督电话:0851-88506142。
五、未定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