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还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退还考务费。
二、办理退还报名费需提供如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照片)等材料;城乡低保对象需提供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照片);贫困应届生需提供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办理时间及方式
1、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办理地点: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管科,按以上要求提交退还费用材料。
3、网上办理方式:符合退还报名费的报考人员,按以上要求提交退还费用材料,可以通过邮箱方递交退还材料。(邮箱:1047901773@qq.com)。
4、咨询电话:0851—27222381 27251392
播州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