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人员不占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书记员4名,主要从事庭审记录等庭审记录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用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1日至198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计算机速录达到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
(七)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图听觉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起至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小坝锦绣康城301(可乘10路公交车)
(三)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投递至guiaifuhr@163.com 甄选条件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或现场报名。
(四)报名者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地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经行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即听打和看打)。听打播放两段录音,每段时长约为10分钟,语速分别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看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录入一篇3000字左右的文章,根据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五、体检
(一)听打和看打两项成绩汇总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人员体检;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 ,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考核。在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薪资待遇
(一)实行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为2000元、电话费100元/月;工龄工资按在法院工作时间每年50元/月的标准递增(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及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单位承担);试用期工资1600元。
(二)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一级社会保险等权利。
九、委托授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宣传、报名、甄选、测评、公示有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贵州贵艾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权代理。
十、报名地址、电话: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兴国锦绣康城-301(力帆厂对面 可乘10路公交车)
电话:18285797505 1838623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