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凯里市消防大队特委托我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凯里市及周边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至24名,诚邀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
一、招聘工作岗位职责
凯里市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岗位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统一调度,协助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各类抢险救援任务。
2、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3、熟练使用装备器材,明确职责、任务,保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
4、熟悉灭火救援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方法。
5、协助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工作。
6、负责用人单位安排的执勤站岗等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员数量
共招聘20至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仅限男性,录取后分配在凯里市消防大队下属中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原则上在凯里市范围内招聘,外地户口但长期在凯里及周边地区工作和生活的也可应聘。
(二)招聘条件:
1、仅限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18至32周岁,未婚(个别已婚但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身心健康,参加报名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4、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意识。
5、体能测试项目全部达标者进入下一环节,不达标者即行淘汰。
6、退伍军人和有体育特长者优先,尤其是退役消防军人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尚未终结、在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人数达60名以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凯里市消防大队(凯里市环城东路298号,洗马河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应聘者填写《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及专业证明,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同时准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100米跑、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采取百分制。
(四)面试
采用面对面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应变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
经明确为预录取名单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再次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再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六)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方式计算,采取1:1.2招聘比例按照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实行为期2个月岗前培训(其中第一个月为试训期,试训期满后将淘汰1至4名不合格人员,如均合格,也可不予淘汰),经考核合格后,下发聘用通知,并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五、录用办法
1、报名:按照招聘名额定向报名,报名时提交近一个月内由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经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额;
4、面试:采用面对面方式进行;
5、公示: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方式计算,按个人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到正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经培训合格签订合同后,购买“五险”,专职消防员每人每月扣除由个人承担部分的保险费用后实得工资30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基本工资每年按照不低于100元的标准递增。
七、聘用期限
专职消防员采取合同聘用制,聘用期限至少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续签合同。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期为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八、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管理使用
1.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地消防机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2.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工作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采取集中分批轮休制,每人每月累计休息时间8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凯里市消防大队及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
消防大队:林警官,联系电话:0855-8251425或15185788863
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0855-8232938
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