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人手不足、工作难度大、群众满意度不高等实际问题,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政府同意,结合黄平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城管协管员18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2.保洁员2名,主要从事三里湾农贸市场的保洁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年龄: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2019年5月份清退的公益性岗位且从事城市管理3年以上的可放宽到50周岁);
(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岗位调配;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以及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有纹身的;
5.曾因违反协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招聘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24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退伍证)复印件1份、乡镇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由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资格审查并公示,负责统一时间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安排。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宣布、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进行。
2.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工作在县第三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此次招聘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聘满为止。
(五)考察
通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六)决定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经考察合格予以录用。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开5天的公示。
(八)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城管协管员工资2000元/月,保洁员工资1650元/月,由单位缴纳单位部分的五险(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工伤、生育险),其中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从月工资中代扣。其它待遇参照现有城管协管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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