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备案,贵州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由清镇市司法局主管的公证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
一、人数及条件
公证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岗位职责:公证业务辅助及公证延伸服务
招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或C证者优先;
(3)热爱公证事业,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公证处管理和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6)取得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其他公证机构及其它单位除名的;
4、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者。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简历电子文档发送至331938017@qq.com,简历请附照片以及学历证书、职业证书复印件。
2、现场报名:带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司法局一楼,贵州省清镇市公证处。
3、联系人:苏坤(13595024398) 联系电话:0851-82522158、82522668
4、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注:我单位之前在其他平台发布的该招聘公告,报名截止日期顺延至2019年5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司法局一楼,贵州省清镇市公证处。
五、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2.工资福利待遇(转正后底薪加绩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单身公寓、早餐、中餐);
3.签订劳动合同。
六、未被录用者不另行通知,不退应聘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