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每年开展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153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本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今年秋季我市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我市的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12月1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其中,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段为9月11日至10月31日(10月1 —7日系统关闭);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段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县)教育局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合理确定“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在以上时间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
申请认定人员的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高中(含中职、中等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在市(州)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请申请人员及时关注所属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1.“网上报名”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不再使用单机版采集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各认定机构须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址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区(市、县)教育局须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教育部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明确告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见附件2)等相关表格下载路径,申请人上传电子照片的格式及现场确认提交照片的版面要求,认定结果公示、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和方式等。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p://www.ntce.cn
五、2018年秋季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组织认定申请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所属各区(市、县)教育局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各区(市、县)教育局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和安排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自行拟定。各区(市、县)教育局可根据以上时间安排,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自行合理安排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等具体事宜。
2.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下简称“市指导中心”)直接受理。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受理时间、网上报名安排等由各高校与市指导中心联系确定。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含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申请高中或中职类者)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可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按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贵阳市面向社会认定申请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的考生,请选择:认定机构——“贵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其他由高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所对应高校的现场确认点。
贵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是2018年9月17日—10月31日,截止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2)资格初审、预登记。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等的有关材料)于2018年10月29日—11月6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除外),到市指导中心完成资格初审、预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及体检表等,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3)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及申请资料准备后,于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6:30到市指导中心(贵阳市冶金路18号油榨街贵阳电大)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等。
(4)完成认定、编号及证书打印等。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申领与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今年秋季的教师资格证书(空白)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11月2日-11月16日;第二次为12月3日-11日,并将根据各机构在每次申领时间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即全部审核并编号完毕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各区(市、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好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后续发放工作。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结束之前导出打印数据,严禁在认定时间快结束时突击认定。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三)按时上报认定情况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指导中心汇总后上报(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传真,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指导中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或省指导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