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赫章县新建儿童福利院规范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勤管理人员到赫章县儿童福利院从事相关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儿童福利院管理服务岗位,招聘人数10人。
此次招聘的特勤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工勤)编制身份,不占用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招考程序,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男生3人,女生7人。具有中专(含中职,不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赫章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年龄:女生在30周岁及以上(1988年9月2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1日后出生),男生在20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2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2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9月13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21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赫章县民政局接访室(地址:赫章县民政局内,电话:0857-3222790)。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赫章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勤管理人员报名表;
(4)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民政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与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参与公开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2点-5点30分在赫章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和民间组织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意见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由赫章县儿童福利院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情况,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规定的条件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6.其它经研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3.怀孕不能提供体检证明或因怀孕不能正常工作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享受相关待遇,待能正常上岗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4.劳动合同1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并分别送一份到县民政局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最终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按月拨付相关待遇,月补贴拟发2490元;
(二)本次招聘的10名特勤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按相关规定按月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保险金个人负担部份由赫章县儿童福利院从个人月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负担部份由财政按月拨付到儿童福利院缴纳。
十、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动。特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经甲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同意。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十二、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790(赫章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民政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表
2. 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