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153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范围
1、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做好政策宣传,确保认定质量
1、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2、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水平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2014年(不含2014年)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仍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和《 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10月31日。
(网络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按国庆节假日调休,10月1—7日系统关闭)。
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2018年11月1日—12月15日。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申请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报名申请,然后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惠水县教育局)提交审核认定资料。
3、按黔南州教育局要求做好高中、中专、中职等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现场确认及认定资料报送审批、证书发放等工作。
五、其他事宜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网上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4或A3纸双面打印并确认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鉴定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鉴定盖章);
3、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一份,指定体检医院:惠水县人民医院。《体检表》可在县医院体检科或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领取;
4、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网上下载打印);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材料;
8、其它(含办证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