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经县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事业专业技术岗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的镇(街道)、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县直部门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满试用期,镇(街道)报考人员须满3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以上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3年的,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1月28日;
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C区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湄潭县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3人的,则终止选调程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人或以上的,进入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大于30人(含30人)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30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统计相关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注:若不进行笔试,则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有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必须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1)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1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体检结束后,要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
(七)公示
县统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统计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湄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湄潭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湄潭县统计局,未尽事宜由湄潭县统计局商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