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拟面向威宁自治县县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医务人员16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威宁自治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考调原则及考调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任人唯贤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定考调简章、发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威宁自治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威宁自治县县内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且在现编制单位年满三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医德高尚,身体健康。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10.编制在同一乡镇卫生院的报考人员,医生和护士只能按类别总成绩最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1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条件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处分期已过但影响聘用的。
5.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聘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教育局6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表》(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附件2:威宁自治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见附件2)。持《审查表》1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四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审查表右下角)。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发文)机关公章。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审查表上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为“同意考调”并加盖公章的《威宁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4.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医学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威宁自治县教育局6楼大会议室。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weining.gov.cn)。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职称资格高低、职称资格取得的时间先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仍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上公示。
六、体检对象、体检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编制在同一乡镇卫生院的报考人员,医生和护士只能按类别总成绩最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的空岗,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编制在同一乡镇卫生院的报考人员,医生和护士只能按类别总成绩最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方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顺延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发布。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意见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调入后,按威宁自治县教育系统及人社部门现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选岗学校服务满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32557(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0857-6222996(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6650969(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857-6233415(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二)《简章》解释权属自治县公开考调工作专班。
(三)本次公开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并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笔试成绩、面试公告等内容)均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weining.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成绩公布后,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除违规违纪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资格外,不得放弃考调选岗和调动,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考调。
(五)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威宁自治县县直中学2024年公开考调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