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望谟县某村卫生室未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的义务及使用劣药案
2024年7月20日,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望谟县某村卫生室药房近效期货架上陈列有超过有效期的药品:①六味安消胶囊:生产日期:2022年6月18日,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产品批号:20220605,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675,规格:每粒装0.5g×6粒×6板/盒,生产企业: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数量1盒;②诺氟沙星胶囊:生产日期:2021年4月14日,有效期至:2024年3月,产品批号:210402,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291,规格:0.1g×12粒/板×2板/盒,生产企业:贵州省科晖制药厂,数量:2盒;③癃清胶囊,生产日期:2022年07月10日,有效期至:2024年06月,产品批号:20220710,规格:0.5g×36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246,数量:2盒,生产企业:贵州远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④注射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10支,生产日期:2022年7月15日,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产品批号:GH422070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237,数量:1盒,生产企业: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且过期药品和正常药品混放,未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区分类存放,未将过期药品放置在不合格区,也未就地封存。
经查,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设置药品验收区和不合格药品区,未建立完整的覆盖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当事人未对过期药品及时登记销毁,而是仍将过期药品与正常药品混同储存的行为,造成了过期药品和正常药品混放。以上劣药的货值金额为103.06元。
当事人望谟县某村卫生室未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的义务及使用劣药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9月18日,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望谟县某村卫生室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望谟县某购物中心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2024年5月9日,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望谟县某购物中心经营场所化妆品销售区货架上存放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依然出彩极致修复水疗素8瓶,净含量为800ɡ,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2、依然出彩极致嫩滑沐浴露4瓶,净含量为80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2月12日;3、雅臣去屑柔顺洗发乳7瓶,净含量为500ml,其中: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3瓶,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2月17日各2瓶;4、威露士健康沐浴露3瓶,净含量为65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2年9月3日;5、上海章华亮秀精油养护洗发水2瓶,净含量为50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6、清蕴舒润去屑洗发露1瓶,净含量为42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8月9日;7、奥宝薰衣草沐浴露和奥宝玫瑰沐浴露各1瓶,净含量为75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10月4日;8、奢华丽香水精油丝滑沐浴露1瓶,净含量为75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9、韩婵生姜控油韧发洗发露2瓶,净含量为540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10、娇贝诗姜萃原汁润丝滑沐浴露2瓶,净含量为54ml,限期使用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以上合计10个品种32瓶,上述化妆品均超过使用期限。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888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4年5月,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没收涉案化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