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经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现将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2日。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间署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审考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请各用人主管单位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考察政审工作,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到相关单位填写考察政审意见后及时跟用人主管单位联系考察政审事宜,联系电话如下:
盘水街道办匡份(18885914766)。
南湖街道办周瑞琴和孙财明(18932073352)。
茶源街道办林靖淞(18296050266)。
九峰街道办罗媛媛(15885333158)。
选聘办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特别提醒: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一批)
2.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附件2: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