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内容见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满足优选条件的,在其他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志于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事业,认同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具有创业精神。
3.具有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知识、能力要求等。
6.不存在违反近亲属从业、干部任用或调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优选条件
1.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
3.参与本公司筹备工作,且业绩优秀;
4.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具有高潜力的后备干部人才;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6.具有大中型同类项目经验且承担重要任务。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等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此前各级单位公开招聘或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扰乱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舞弊等行为的;
6.有吸毒史的;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8.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详见《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启动面试,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于规定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应聘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zjtzpy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均为扫描电子版。如满足“优选条件”的,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质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通知参加考评。初审人数超过岗位需求人数3倍的,根据“优选条件”筛选并按1:3比例确定考评人数。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评,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三)考评
一般开展面试考评。针对特定岗位或候选人,按需开展笔试考评。考评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A3栋3楼。确有不便的,经公司同意可酌情开展远程视频考评。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考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进行考评,其中岗位专业知识分值40分,其余各维度分值均为20分,满分共100分。公司设置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成绩按考评组成员评分的平均数计算并公布。
被考评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考评或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成绩相同的,组织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评成绩和待考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待考察人员需前往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公司对其进行考察。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不宜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结果公示
公司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
拟聘用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公司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岗位标准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后转正,享受正式职工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全程接受监督,如对招聘过程或者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向省纺织集团进行咨询或提出申诉。
(二)招聘有关事宜将通过公开平台进行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应聘者关注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畅通。由于无法联络导致应聘者失去竞争资格的,责任自负;不符合条件人选将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评、考察审核、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有关资格。
(六)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邮箱:fzjtzpyx@163.com
招聘监督电话:15685855253。
附件:
附件1.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