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具体见附件1职位表)
计划招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辅助人3名。
二、基本要求
(一)人员性质招聘的人员属临时聘用人员,辅助交通执法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交通执法辅助工作;
(2)年龄22周岁至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执法辅助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下午18时00分
2.报名邮箱:alxjtyszhxzzfdd@163.com
3.咨询电话:0859-2251200
4.所需资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如:机动车驾驶证等)。
5.资格审查由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二)综合测评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同一岗位以成绩最高者为招聘对象。
2、通过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由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拟聘用对象组织考察,由本单位出具背景审查相关的函至相关部门,进行背景审查。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由安龙县源臻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聘用合同年限为两年,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附件2:《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