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就业困难认定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认定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2.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悉Excel电子表格公式、能熟练操作电脑)。
3.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潘薛 0851-85504973
投递简历邮箱:937026567@qq.com
单位地址: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地址: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九楼)
符合条件者所需材料: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招聘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请先发送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简历包括本人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户籍地等。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劳动适龄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人员;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优先安置大龄人员。
4.被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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