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贞丰县岗位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生源且报考贞丰县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职位的退役士兵。
二、加分标准
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生源且报考贞丰县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职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三、加分方式、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方式
本次加分采用现场审查、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
(二)审查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8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审查地点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综合保障中心。
四、加分须提交的材料
(一)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和《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加分申请表》中“加分序号”栏考生不用填写,由现场审查加分工作人员统一填写,其余信息由考生如实填写。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审核确认加分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上述加分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并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归还,收取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加分审查工作由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贞丰县且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加分《报名信息表》《加分申请表》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s://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