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大力引进一批大数据、大生态、大健康、大金融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市于2019年4月27日-28日组团参加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人才引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引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引进)原则。
二、引聘岗位
参照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政策,根据《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安人领发〔2013〕7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报名人员按照网上发布公告及人博会现场发出的《第七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三、引聘对象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报考事业岗位的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视为无效报名。
(二)事业单位需求岗位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4月2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19年4月2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可结合实际,确定符合报考企业岗位条件要求。
四、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安顺市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岗位、持本届人博会邀请函对接、洽谈的高层次人才及博士采取现场评审方式,其余单位(部门)需求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后续考试(考核)方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安顺市人民医院需求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9:00-15:00
2.其余单位(部门)需求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4月27日至28日(星期六、日)9:00-16:00
对审查符合评审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第七届贵州人博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表》,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审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聘工作的始终,在引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评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馆、2号馆内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2)(可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本人证件照1张,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学历、学位(2019届应届毕业生提就业推荐表)、等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作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评审
评审面试实行百分制,每名评审专家根据面试人员答题情况,在专家组共同讨论评审基础上,独立进行综合评分,并签署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参加评审专家评分相加后取平均分为该面试人员最后得分。
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
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配合用人单位作好体检工作。
(四)后续考试(考核)(其余单位(部门)需求岗位)
人博会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后续考试(考核)招聘事宜,并按分块招聘的原则,各县(区)招聘公告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市直部门招聘公告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本部门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
企业需求岗位后续招聘工作由企业自主开展并报第七届人博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块在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本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 引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六、本次报名工作未尽事宜,由第七届人博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