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方县2024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一)工作地点:
六龙镇、黄泥塘镇、雨冲乡、猫场镇、星宿乡、长石镇、理化乡、瓢井镇、绿塘乡、大山乡。
(二)工作岗位:以上所列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队员、消防车驾驶员。
(三)工作职责:参加所在乡镇和周边地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宣传培训以及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3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
(五)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户籍限大方县。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优先录用,户籍在所应聘乡镇的优先录用;
(八)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持有B驾照资质人员;
3.医学或护理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获得医护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第一批招聘:2024年3月15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大方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交给报名工作人员;
(三)报名地点: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857-525011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蓝底或白底);
4.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人员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提供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特殊专业人才需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B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招聘考核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3月22日(09:00-11:30,14:30-17:30)
2.测试科目:俯卧撑(30分)、仰卧起坐(30分)、100米跑(40分),总分100分,划定体能及格分数60分(体能评分标准见附件2)。
3.测试地点:大方县方沙路消防救援大队
(二)笔试
1.体能测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大方县方沙路消防救援大队
4.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工作常识为主,总分100分)。
(三)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进入面试数量不足的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大方县方沙路消防救援大队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全部考试过程。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反映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合同。经公示无相关问题后统一签订临聘人员合同,合同实行2年1签。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人员参加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
(四)入职。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到各乡镇工作。
八、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临聘人员进行管理,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4300元,含五险),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
休假制度:试用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请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满后,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轮休,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0857-52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