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的规定,汪小青等3名考生经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因体检时为怀孕期,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延期进行体检),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考察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的规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及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规定执行。
各招聘单位原则上于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考察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请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配合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件: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
瓮安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