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铜仁市职业培训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铜人社通〔2018〕1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5家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许可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农广校等;
(二)属于2018年省内人社部门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且年审为合格;
(三)熟练掌握省、市、县有关贫困劳动力及五类人群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四)自觉接受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遵守省、市、县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三、工作程序
本次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由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到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3.报名地址:印江自治县人社局。
4.联系人:龙源林、范杰,联系电话:0856-6231310;15885164105。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印江自治县公开遴选2019年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②人社部门批复定点机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聘用3至5名专任教师的资质证明、2018年度年检合格文件;③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提供上年度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培训实绩评价材料(内容包括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等);⑤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2019年4月29日,县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三)实地评估。资格初审合格后,评审组于2019年5月9日前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评估结果不符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评审组现场评定。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现场演讲或PPT演示等方式向评审组展示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现场评审时间为5月10日,地点为县人社局视频会议室。
(五)确定入围机构、公示。根据现场评定、实地评估及兼顾全县培训工作需求实际,经农民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印江自治县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与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会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附:印江自治县2019年农民全员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docx
印江自治县农民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