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聘用程序、公开录用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黔西市司法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三)黔西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需出具社区证明),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4年1月3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法学专业优先考虑聘用,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认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七)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之外,根据《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2.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5.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满足其中1项: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证》;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材料;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扶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3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6.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2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地点:黔西市莲城街道同心商贸城B区1栋4楼司法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857-4222570。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1.《黔西市司法局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5.就业困难人员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招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因报名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五、面试
本次招聘只面试不笔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设面试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我局将根据岗位需要调整招聘人数,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到低进行录用,面试分数相同的考生,通过面试复试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予以递补。体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未经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予认可。
七、聘用程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
(一)公示期满后,黔西市司法局将电话通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亲自到黔西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与黔西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我局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累计年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聘。
(三))正式签订聘用协议后,各项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未尽事宜,由黔西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黔西市司法局
2024年1月3日
(备注: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分配情况:水西街道、莲城街道、金兰镇各1名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