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人(均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和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29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7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持B2以上(不含A3)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最高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五)限招录男性,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满足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1.持有A1、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予以优先录用;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的,予以优先录用,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有吸毒史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黔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录公告,且为唯一官方指定平台,敬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月6日—1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现场报名需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到场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代替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54—3617119、0854—3614220。
2.地点:荔波县樟江西路123号(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
3.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1)《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1张;(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5张;(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5)个人征信报告;(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在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开考比例及岗位计划数根据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具体确定公告由黔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1.执勤岗位类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四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参考科目: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参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执行,任一项目不合格(无分值视为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按成绩从高到低和人员招录数1:3的比例划定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有末尾成绩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环节。2.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具体考核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下午14:30开始,考核地址:荔波县体育馆400米跑道。参考人员在测试体能项目前签订《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
(四)心理测试按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法进行,当场宣布测试结果,每名考生只测试1次,不合格者淘汰。心理测试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五)面试。1.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2.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以上视为不合格。3.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1.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面试成绩×100%。2.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有末尾分数并列情况时,取体能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能测试分数相同时,按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七)体格检查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体检由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4)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
(八)政治审查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黔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逾期未报到的、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思想严重波动的、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或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
(三)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在招录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对录用后未报道、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
(二)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或从事1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执勤岗位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按规定带薪休息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执勤作战训练、重点任务推进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轮休。按《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内相关内容,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享受婚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
(四)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管理骨干,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七、福利待遇
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相关津贴补贴构成,缴纳相关社保。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发放统一的服装、被装。个人要求离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前30日提交辞职报告,在离职当月出勤未达100%,按实际工作日发放岗位工资;出勤达100%,发放全额工资;擅自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尽事宜,由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九、纪律监督
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中,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54-8325136
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招录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一:荔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