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改善市第二医共体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泉市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福委办字〔202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第二医共体岗位设置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2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及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立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巡考小组、考试小组等,负责组织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
相关要求详见《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需求单位的岗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单位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发放工资、绩效。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人员,试用期表现优秀,且可以独立开展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内实行月考核,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见附件1。有医师资格证(分数线通过视同具有医师资格证、下同)、规培合格证(助理医师规培合格证)及三甲医院进修半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曾在福泉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被辞退和解聘的职工、曾在福泉市医疗机构实习期或见习期被劝退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3.报名地点:福泉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54-2588850。
4.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并填写《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
5.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需交100元报名费,用于考试相关费用。
注:报名成功后,不管是否录取,所提交的资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2.地点:福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业务综合楼413室)。
3.注意事项。
(1)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需要他人代领的,需要提供准考证代领委托书(附件3)、该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若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00-11:00。
(2)地点:另行通知。
注:开考前60分钟内,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场。
2.面试。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8: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操作。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3:00。
(2)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40%,技能操作占总分20%。按各岗位报名人数不管是否满足1:3均进行开考,笔试人员达到1:3时,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未达到1:3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医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笔试方式。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加分
①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加5分;
②属于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的并提供相关证明加5分;
③属于三支一扶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加3分;
加分项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累加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为职业能力现场问答,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计算,现场公布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及操作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实际操作情况综合评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内。
4.总成绩计算。
(1)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40%折算、面试成绩按40%折算,技能操作成绩按20%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公示
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至5日。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体检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8:30。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1.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福泉市第二医共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需提供个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医闹行为、上访、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
2.政审时间及安排:2023年1月8日体检时到人事科领取政审函,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政审资料交至人事科。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聘用。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规培结束的考生,毕业或规培结束后1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或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到医院报到,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招聘人员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必须在聘用起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招聘结果报福泉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七)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福泉市中医医院官网、福泉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福泉市中医医院党建公众号查询。
(九)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588850(福泉市第二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十)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588776(福泉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附件1福泉市第二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