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金沙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培训就业服务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决定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发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450个,定向招募全县已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按劳定酬、服务扶贫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就近优先招募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职责、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招募岗位
具体招募岗位详见《金沙县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招募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按照就业楼长及包保干部的安排,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收集、核实工作并实行动态更新;
2.动员搬迁群众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能力;
3.积极向搬迁群众推送就业岗位、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4.做好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感恩意识强,群众基础好;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搬迁16—60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
3.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生活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每月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
三、招募程序及时间要求
岩孔街道金民社区安置点必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募工作,“大水小镇·美丽家园”安置点待群众实际搬迁入住后再按程序开展招募工作,其余安置点往后顺延一个月开展招募工作。
(一)群众推荐(2019年4月22日前)
按照每4户推荐1人的比例,由就业包保干部组织所包保的群众进行推荐,填写《金沙县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推荐表》(附件2)。安置点所在村(社区)要配合就业包保干部做好推荐工作。
(二)人选考察(2019年4月24日前)
按照就近集中的原则,由就业包保干部、安置点所在村(社区)干部组成考察组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按照每名楼层管理员负责12户以上的标准提出拟招募人选。
(三)包栋单位汇总(2019年4月25日前)
包栋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就业楼长要对就业包保干部提出的拟招募人选进行认真研究,将名单汇总送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四)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审核(2019年4月28日前)
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要对各包栋单位送来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送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审批并公示。
(五)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审批并公示(2019年4月30日前)
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汇总,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返回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招募协议并培训上岗(2019年5月1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由安置点所在村(社区)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与其签订招募协议并安排上岗;村(社区)未建立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的,由惠农就业劳务公司所在乡(镇、街道)分公司与其签订招募协议。
招募协议一年一签。易地扶贫搬迁楼层管理员属于公益性岗位范畴,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岗前培训工作由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可邀请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志具体负责业务培训。
对在审核、公示等环节,因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导致招募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招募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募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握招募的对象和条件,不能私自扩大招募范围,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分公司、村(社区)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要按照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考核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楼层管理员的管理,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要进行说服劝导,对多次劝导无效的要予以清退,杜绝“吃空饷”现象。
金沙县惠农就业劳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