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定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贵定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12月4日。
2.体检地点:贵定县人民医院(贵定县东兴南路商贸新城对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贵定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集中,8:3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持证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证件不齐、过期或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约360元/人,由考生自理。
4.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列队、唱名、抽签,上交通讯工具,如实报告既往病史,并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体检。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体检过程中发现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必须在县选聘办公室指定的贵定县人民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考生体检前须切实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和休息。要勤洗澡、勤换衣物,不要熬夜,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不要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体检前1日晚上22时后一般要求禁食、禁饮)。抽血、腹部B超检查需空腹进行。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须自备眼镜。
5.正处于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体检医生。无性生活史及月经期的女性请勿做妇科检查。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工作人员和医生,经本人申请,县选聘办公室同意后,延期进行该项目检查。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考生要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得漏检、弃检,非特殊情况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在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并告知可以离场时,考生方可离场。考生在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其他事项
体检及选聘其他事宜按照选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4-5223756(金南街道)
0854-5133707(宝山街道)
监督电话:0854-5231225(县委组织部)
附件:
贵定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