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统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一批体检结果公示及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体检结果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向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54-6228795)。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示期结束后请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与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联系,考察单位会与被考察人电话联系,考察期间电话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后续相关事宜都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s.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4-6228795(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
0854-6221862(惠水县人社局)
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一批体检结果情况表.xlsx
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