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全称: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以上3家单位属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体人〔2015〕5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体育局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贵州省2023年退役优秀运动员(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除外),须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未取得上述成绩,但综合素质较强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冠军、亚洲体育比赛前三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六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亚洲体育比赛冠军、世界体育比赛前三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体育局官网(http://tyj.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到2023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7:00;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兴隆村)、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49号)、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86号),考生根据报考的单位到对应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份;
(3)退役批复文件复印件3份;
(4)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体育局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由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考核成绩在贵州省体育局官网(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体育局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截止考察时间结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体育局在贵州省体育局官网(http://tyj.guizho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体育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贵州省体育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0851-86832829
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0851-82565800
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0851- 85792801
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 0851-85926169
监督电话:贵州省体育局机关纪委 0851-86822497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体育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贵州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