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士:
为做好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9〕11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仁怀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一)受理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仁怀市的中国公民。
2.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人员。
3.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认定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不含自考学历和函授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如下(下列三项缺一不可):
(1)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规定,有近五年内(即2014年3月1日起至今)取得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签名完善。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9日)
1.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准备学历(学历档案)、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网上报名(4月10日—4月30日)
申报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入注册,然后登录业务平台,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下,按网上的要求和步骤操作,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申请。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即符合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申请人,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3)现场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
(4)申请人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签名。
(5)申请人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双面打印,有照片的页面须彩色打印)。
(三)现场确认(5月5日—5月17日8:30—17:00,双休日除外)
1.现场确认地点: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葡萄井原政府大院一楼)。
2.提交材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时,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以下PDF件均为A4页面,不得放大或缩小):
(1)正装卡片照: 1寸彩色正装卡片1张(28mm×36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电子版不得压缩,文件名用本人姓名命名;卡片照、卡片照电子版、网上报名照片三类照片必须相同。
(2)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
(3)学历证书PDF件(验证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PDF件(验证原件)。
(6)身份证PDF件(身份证双面都扫描在同一A4页面上,验证原件)。
(7)网上报名时下载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PDF件(验证原件)。
(9)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PDF件。
(10)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需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知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PDF件(验证原件)。
说明:凡是要求制作成PDF件的,必须用扫描仪进行扫描成PDF文件,不得通过拍照等形式制作。所有材料(以上第2项、第7项)用RAR压缩软件打包,压制成一个RAR文件,以本人姓名命文件名,发送到235138112@qq.com。
(四)体检(2018年5月5日—5月20日)
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
2.《体检表》: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由市教育局发放。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市中医院,由市中医院汇总交市教育局。
3.体检时间: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体检表》及身份证,即可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三天(即5月20日截止)。
4.体检费由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及发放证书(5月22日—6月26日)
1.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2.公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将在6月3—6月7日通过“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3.证书发放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证书发放地点:仁怀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葡萄井老原市政府大院一楼)。
四、注意事项:
(一)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杂,相关信息尽可能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1—22228744
附件:遵教办人[2019]1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