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黎平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吴化姣等6位同志2023年10月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及本人申请自愿接转留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拟同意接转吴化姣等6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吴化姣等6位同志的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一、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10月26日(公示7天)。
二、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黎平县人社局)
附件:黎平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拟接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公示表(第二批).pdf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