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长顺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招聘第二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长顺县域内参保人员(含异地参保但在长顺常住人员)。
二、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拟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5名,各镇(乡、街道)1-2名,聘任期2年。
三、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长顺县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
(二)年满18周岁,性别、职业不限,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日常监督;
(二)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有关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
(三)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馈。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长顺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长顺县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医保社会监督员”发至指定QQ邮箱(790915930@qq.com)。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18:00。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敏玉 座机0854-6824506
(提示:社会监督员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符合《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奖励条件的,按规定获得奖励。)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