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仅限于2023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2023年8月7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投递至报考岗位的对应邮箱。
3.报名邮箱:网络报名材料投递邮箱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表》(附件1)。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求职部门+姓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贵阳职业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及承诺事项”中本人签字需手写签字后扫描电子版);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4)学历认证(学信网www.chsi.com.cn)和学位认证(学位网www.cdgdc.edu.cn),获得国外相等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2.面试由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招聘部门制定。
(四)体检
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期与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的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学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午餐补贴,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六、有关说明
(一)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二)我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招聘科研助理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和聘用对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7981943
监督电话:0851-87981927、0851-87981933
附件1: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