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因事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主要为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实训助理,从事相应工作,共计14人。详见《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实训助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符合要求的,适合学校发展的,予以续聘。
四、聘用方式
采取编外聘用方式进行聘用。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常用公文写作格式;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六、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信息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zspzy.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17:00前将《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实训助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gzspgczyxykyzl@163.com。
特别提示:参加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有误。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提交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网址:http://www.gzspzy.cn/)。
(三)考核方式
考核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大于5:1的采取笔试初选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名人数与岗位数3:1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实训助理报名表》2份;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基本工资+五险一金;
(二)提供早、中餐,解决交通问题,
八、咨询电话:0851-85965111,
监督电话:0851-859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