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和创新,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独山县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共12人,其中:麻万镇鄢家山安置社区5人、百泉镇尧梭安置社区5人、麻尾镇象山社区2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独山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勤奋好学,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2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6.存在其他严重违纪,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9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独山县人力资源市场(独山经济开发区创客大一楼)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461367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式2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
(三)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考生留存)。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名称:《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7日报名点领取。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公示,并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招考部门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县委研究同意,由社区聘用。
经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合格者弃权的,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身份
聘用人员为易地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确定聘用后与社区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组织参加社区干部选举,当选的,纳入社区干部管理,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不当选的,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按照《独山县村(社区)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独党办发〔2016〕1号)文件执行;
待遇按照独山县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独党办发〔2018〕28号)文件发放: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报酬+职龄津贴构成,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社会保险参照村常务干部的规定办理 。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独山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新型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8日